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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倍emc全站官网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

发布时间:2024-05-19 03:16:07 来源:EMC易倍体育官方入口 作者:易倍体育app官网登录入口  浏览: 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公司将于2024年进行提质增效、战略转型,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非流动资金、项目、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融资及贴现、委托、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额度为准,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注:公司持有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专业设计服务;进出口代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环保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国内贸易代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注:公司持有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旅游资源综合开发;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为科技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科技类技术开发;互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活动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组织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初级农产品销售;休闲农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艺术表演场馆经营服务。

  注:公司持有正和恒基(深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注:公司持有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0%,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增长,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5月22日18: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郎翠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资料,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资料,所聘任人员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其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郎翠霞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毕业。2008年至2012年任北京科力建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至2014年任北京弗莱士艾斯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至2020年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40)财务经理。2020年6月加入正和生态,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总账会计。

  郎翠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郎翠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基于行业发展状况、2023年度实际经营结果和整体资金安排等综合判断,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环境治理行业。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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